[font=楷体_GB2312][size=4] 直隶是天子脚下的畿辅重地,其地位较他省为重。直隶总督经历了由中央直辖到地方统辖的过渡时期。统兵是总督的专责,直隶总督统兵除了维护地方安全外,还负责保卫京师的重任,因此当时有诗云:“三资辅为政,屏藩卫帝京。”说明朝廷对直隶总督统兵保卫京师格外关注。
从雍正二年李维钧首任直隶总督起,到宣统三年(1911年)张镇芳署理直隶总督止,187年中共产生直隶总督73人,百余任次,有的只任数月,任职5年以上的只有方观承、周元理、李鸿章、袁世凯等10余人。其中李鸿章任期最长,他3次受命,先后达28年之久。这种平均不到两年一任次的频繁更替,原因除有的总督病故、革职或降调外,还是清朝中央驾驭地方大吏的一种手段。因为朝廷唯恐地方官久居一地,结党营私,难以控制,认为适当调换可免于此弊。[/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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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楷体_GB2312][size=4] 直隶总督统辖的区域,远远大于今河北省的行政区划,尤其到了晚清,管辖区域达7州104个县,行政区划伸展到内蒙古、山东、奉天、山西境内的一部分,南北长2600余里,东西宽1200余里。随着外交、通商、海防事务的增多,清廷又增设了北洋通商大臣和南洋通商大臣,并规定直隶总督兼任北洋通商大臣。晚清兴办近代海军时,朝廷又命当时的直隶总督李鸿章负责筹建,可见直隶总督在晚清时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封建王朝的重臣,有的直隶总督在任期内也为地方办了些实事。史料记载,同治年间的曾国藩,曾由奉命督办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军务而正式就任直隶总督。当时的直隶,正值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到处是一派破败不堪的景象,满地灾荒,民生凋敝,再加吏治腐败,武备废弛,社会秩序极端混乱。曾国藩上任后,一是整顿吏治,减轻民负,严令各地“不准于应征钱粮之外,加派分文”,告诫各级官员要“视民事须如家事”,为民众“休养生息”创造条件;二是清理狱讼,对长期积压的各类民刑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制定了《直隶清讼事宜十条》;三是治理河道,永定河清淤并加固南北两堤,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灾的发生;四是赈济灾荒,采取了相应的救济措施。曾氏就任直隶总督虽只有一年多,但其所做所为,却对当时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4]直隶总督署的前身是大宁都司署、参将署,雍正初年,原来的直隶巡抚升任直隶总督,仍驻节保定,于是在原基础上重建了总督衙署。总督署的建筑布局基本上承继了前代衙署的建筑特色,主体建在南北向的中轴线上,即中路;东西两侧各一路是相互对称的辅助建筑,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中路主体建筑主要有大门、仪门、大堂、二堂、官邸上房,并配有左右耳房、厢房等。三开间的黑色大门上方,悬挂雍正皇帝手书“直隶总督部院”匾额,封闭式的格局和威严的气氛给人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不过,由于衙署地处天子脚下,因此,所有建筑都比较朴素,没有什么油漆彩画和其他华丽装饰。[/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4] 总督大堂一般不直接用来审理各类案件,主要是总督举行隆重贺典和重大政务活动的地方,如承接谕旨、拜发奏折以及对皇帝、太后、皇后生辰吉礼的朝贺等。
由大堂穿厅而进是二堂,主要用于总督接见外地官员和僚属,举行一般性礼仪活动以及审理案件。二堂东侧为议事厅,是总督上堂后暂时休憩并与幕僚们议事之处;西侧称启事厅,是书吏们整理案卷,以便总督处理政务的地方。
由二堂向里有花墙相隔,中间有通向内宅官邸及上房的直廊及垂花门。官邸是总督处理日常政务、批阅公文之所;上房则是总督及其眷属生活居住的地方。平时内宅严禁外人进入。总督府东路的主要建筑有武成王庙、寅宾馆、幕府院、东花厅等;寅宾馆主要用来招待贵宾。西路的主要建筑有吏舍、马厩、幕府院及小教场等。[/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4]在中国近代史上,直隶总督署曾与不少重要事件直接相关。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义和团运动如火如荼,保定是义和团运动的重要中心。同年10月,英、法、德、意四国侵略军进犯保定,总督署被占领。留守总督署的廷雍等清室官员遵照直隶总督李鸿章“以礼相待”的指令,命直隶守军撤离省城,任侵略军烧杀抢掠,然而,侵略者却在总督署大堂以纵容“拳匪”杀洋人、烧教堂的罪名嫁祸于人,将廷雍、沈家本等清室官员加以审讯,并处以极刑,枭首示众。外国侵略者端坐于总督署大堂审判中国官员,这在中华民族和直隶总督署的历史上都是奇耻大辱,也是落后必然挨打的惨痛教训。[/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4]直隶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直隶、河南和山东的军民政务。而由於直隶省地处京畿要地,因此直隶总督被称为疆臣之首。[/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4]直隶总督的前身是设于顺治五年(1648年)的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当时预定的总督府设在直隶大名府。
顺治十五年(1658年),降为直隶巡抚。
顺治十八年(1661年),复置直隶总督一职,驻地依旧位于大名。
康熙八年(1669年)裁撤总督一职。雍正元年(1723年),重设直隶总督一职。
乾隆十四年(1749年),直隶总督兼管黄河的防汛和治理工作。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直隶总督兼任直隶省巡抚。
咸丰三年(1854年),长芦盐场的盐政划归直隶总督直辖。
同治九年(1870年),清廷将天津、营口和烟台三个口岸的通商事宜,划归直隶总督管理,并将北洋通商大臣一衔授与直隶总督。
自此直隶总督多驻在天津,在冬天外贸淡季,才回到保定。 [/size][/font]
[b][font=楷体_GB2312][size=4][align=center]直隶省的历史由来[/align][/size][/font][/b]
[font=楷体_GB2312][size=4] 直隶是宋制,地方行政机构以州令用劲,其直属京师者称直隶。元不属诸路及宣慰司或行省的府县,亦称直隶。明、清不属府而直属布政司的州称直隶州。
明朝时期称直接隶属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明朝洪武初年建都南京(后改称京师,永乐初年复改南京.在今南京市),以应天府等府为直隶。永乐初年移都北京(今北京市)后,又称直隶于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简称北直,相当于今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东的小部地区;直隶于南京的地区被称为南直隶,简称南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清朝初年以南直隶改称江南省,北直隶改称直隶省,辖境依旧。雍正、乾隆以后,逐渐在今河北省承德市、张家口市北部、内蒙古自治区西拉木伦河以南、辽宁省大凌河上、中游,西河上游以北和内蒙古自治区奈曼、库伦二旗等原蒙旗部分设置州、县,划归直隶省,辖境逐渐扩大。1914年划长城以北改属热河、察哈尔两个特别区域。1928年改省名为河北省。
为清朝单省设总督的行政区之一,治所设在天津。[/size][/font]
[font=楷体_GB2312][size=4]保定直隶总督府是我国目前惟一保存完整的清代省级衙署,也是中国四大古代官衙国际旅游专线的省级衙署站。自清代,先后有74人99任次就任直隶总督,唐执玉、李卫、方观承、琦善、曾国藩、李鸿章、荣禄、袁世凯等都曾坐镇于此。影响清王朝政局的很多重大事件,都与这座省府衙门有直接的联系,可谓“一座总督衙署,半部清史写照”![/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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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ack][align=center]总督署购物广场[/align][/color][/size][/font][/b]
保定人亲切地称这里为“总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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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裕华路与永华大街的总督署购物广场
裕华路与永华大街交口的三大商场
近代洋房——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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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天津众多历史风貌建筑相比,光园并不算好看,但是仍然勾起了对天津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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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ont=楷体_GB2312][size=4][align=center]保定的“南市”——西大街[/align][/size][/font][/b]
西大街街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