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族's Archiver

眼鏡男 发表于 2008-5-21 15:50

台湾区已获得各铁道机构授权转载资料

[size=4]本人已代表地铁族获得台湾区各铁道事业机构的官方营运资料授权,可在论坛中发布消息。请读者们尊重版权勿任意转载,以免负担法律责任。[/size]

[b]台北捷运公司于2006年12月10日回复同意授权转载。[/b]

[[i] 本帖最后由 眼鏡男 于 2008-5-21 15:52 编辑 [/i]]

眼鏡男 发表于 2008-5-21 15:55

[b]高雄捷运公司于2008年05月19日回复同意授权转载。[/b]

眼鏡男 发表于 2008-5-21 15:55

[b]台湾高铁公司于2008年05月21日回复同意授权转载。[/b]

眼鏡男 发表于 2008-5-21 15:56

[b]台湾铁路管理局05月  日回复同意授权转载。[/b]

[[i] 本帖最后由 眼鏡男 于 2008-5-21 16:16 编辑 [/i]]

akula 发表于 2008-5-21 16:01

眼镜老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意识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反过来说台湾的各个职能部门也十分配合和支持,这点值得大陆职能部门学习!

tjxuefeng 发表于 2008-5-21 16:05

恩很好很规范。:smil03

眼鏡男 发表于 2008-5-21 16:07

[quote]原帖由 [i]akula[/i] 于 2008-5-21 16:01 发表
眼镜老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意识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反过来说台湾的各个职能部门也十分配合和支持,这点值得大陆职能部门学习! [/quote]

這樣才能保護論壇的安全啊,要不然他們會提起訴訟的

logitech119 发表于 2008-5-21 16:25

强大的眼镜哥哥。。。。
我还很缺乏这种意识。。。。。:smil09

CCCP 发表于 2008-5-21 16:29

台湾很法治嘛,有前途:smil55

Levi 发表于 2008-5-21 17:15

非常好的,支持!

只可惜大陆几个公司的邮件发过去,石沉大海!!!

眼鏡男 发表于 2008-5-21 17:28

[quote]原帖由 [i]Levi[/i] 于 2008-5-21 17:15 发表
非常好的,支持!

只可惜大陆几个公司的邮件发过去,石沉大海!!! [/quote]

這樣代表他們默認

Levi 发表于 2008-5-21 17:36

回复 11# 眼鏡男 的帖子

广州地铁叫我写份文件寄给他们。。。:smil14

中度上瘾 发表于 2008-5-21 21:13

眼镜大哥很强大啊,值得我们学习啊

转储分析员 发表于 2008-5-21 21:18

确实值得大陆学习。大陆的那些铁老爷们太官僚主义了。咱们的论坛也应该法治。很好。知识面又拓宽了。

火流星 发表于 2008-5-26 13:11

回复 12# Levi 的帖子

老大,写了也没用…你写了,他们看完往垃圾桶一扔就没了,白写…只要不是商业用途,他们一般不会为难你的

完美 发表于 2008-7-1 21:40

这个台湾省也要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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