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公私合作模式运作中的票价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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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地铁项目融资渠道,提高建设和运营效率,减轻市政府财政负担,按照北京市政府在市政公用行业引入多元化投资、推进市场化运作的政策精神,北京地铁参照国际惯例,探索研究了采用公私合作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北京地铁新线的方案。公私合作模式(PPP模式,Public & Private Partnership)是国际上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新兴的一种特许经营模式,目前在英国、阿根廷、巴西等国家都有一些成功的案例。v m*y&?I[
由于PPP模式在我国地铁等基础设施领域尚属新生事物,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地铁项目市场化过程中的政府管制模式的优化与选择,成为地铁项目实现PPP模式运作的前提条件;而地铁定价问题由于是直接决定投资项日的价值评估,成为投资者对政府管制最关心的问题。笔者作为北京地铁市场化改革和PPP运作实践的一线工作者,从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的角度,结合北京地铁实际情况,分析了票价问题在PPP运作中的作用,尝试确定我国地铁票价管制模式取向,为建立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化地铁票价政策做出努力。LOFrt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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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PP运作对政府管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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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其他公用事业一样,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地铁也属于自然垄断行业。这种行业实行市场化改革后,并没有消除其白然垄断属性;同时,由于实行PPP运作后,地铁行业的经营主体从单一国有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政府就不能像改革前那样,用“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直接干预地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必须依照一定的游戏规则,对地铁行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管制。 vr7k:\nw)^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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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经济理论认为,由技术绎济特性所决定,地铁行业只能由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垄断经营,市场竞争机制不能发挥作用,是市场失灵的一个典型领域。而以社会公共利益为重要经营目标的国有企业则是对付这种市场失灵的最有效手段,并在地铁行业
实行政企合的管制体制,政府既是地铁行业管制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地铁行业的实际经营者(这就是我们目前的体制)。在这种管制体制下,通常采取简单的、直接的管制方式,政府在制定价格时其有相当的主观随意性。但理论与实践证明,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必然导致低效率现象。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地铁行业实行市场化改革,相当数量的社会投资者进人地铁行业,成为其经营主体。这样,就对政府管理方式水平提出改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