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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香港区版规(試用版)(更新日期:23/4/2008)

  本主题由 LN5806 于 2008-1-26 23:59 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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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区版规(試用版)(更新日期:23/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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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二十六條        全體管理團隊成員可徑行修改會員所發表之不适當當言論。
第二十七條        言論若符合下列事實者管理團隊成員可删除文章:
一、吵架、辱罵、人身攻擊、挑釁的文句。
二、捏造、歪曲實事,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文句。
三、内容空洞無意義的文句。
四、廣告。
五、非法轉載他人文句、圖片。
六、色情、暴力的文句、圖片。

第二十八條        言論若符合下列事實者管理團隊成員可鎖定文章:
一、重複發表之文句。
二、嚴重離題的回應(灌水天地闆除外)。
三、言詞偏激、非理性讨論的文句。

第二十九條        符合下列事實者管理團隊成員可徑行删除該會員賬号:
一、若全體會員于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達七次以上者。
二、不文明、不健康、易産生歧義、引起他人誤解之賬号。
三、國家領導人或其它名人的真實姓名、字、号、藝名、筆名。
四、散布病毒,破壞論壇和諧者。

第三十條        符合下列事實者管理團隊成員可設置精華或評分,并設置高亮:
一、親自采訪報導之原創性帖子。
二、拍攝之珍貴圖像、視頻影片者。
三、回答、提供圖資料于有關問題,使該讨論主題具有知識性者。

第三十一條        各總版主可于自身所轄之讨論區内訂定設置精華及評分标準。
第三十二條        若會員對管理團隊成員的懲處有疑義時,可在站務管理闆或向管理員投訴。

除以上规则外,本版亦设一些特定规则,使本版有良好的风气进行討论。

1. 严禁帖子过於空泛。(包括只有顶、好等字词)

2. 禁止任何离题討论及骂战,版主可视情况而有权刪除有关离题討论或骂战之帖子。

3. 部分回帖及帖子需註明原因。

    例如:

    你喜欢KCR还是MTR吗?

    我喜欢MTR,因为...

4. 请勿回覆发表六个月后的新闻贴或时效性强的帖子。

5. 版友可使用广州话进行討论,若其他版友不明白说甚么,可在该帖即时发问,而该使用广州话发帖及回帖之人士必须进行注释。

6. 版友转载图片时,请注明来源。

7. 严禁未有有人回帖时而前一个发帖者重覆回帖(發圖帖除外)。

会员应自行留意本版之版规,本版之版规会定期更新而不作另行通知。

惩罚方法:

1. 所有初犯者会扣分或刪帖。

2. 犯了三次或以上之人士,可被禁止访问7天。

3. 犯了六次或以上之人士,可被禁止访问14天。

4. 犯达九次或以上之人士,可被永久禁止访问。

如对版规有任何异议,请到意见建议区发帖。


最后更新日期:2008-4-23


[ 本帖最后由 LN5806 于 2008-4-23 14: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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