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注明出自地铁族ditiezu.com,本贴地址:http://www.ditiezu.com/thread-6017-1-1.html 北京京港地铁公司简介
2004年12月4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BII)和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BCG)以及香港地铁公司签署原则性协议,以特许经营模式合作投资、建设和运营北京地铁四号线。北京地铁四号线的特许经营权为30年,项目总投资约153亿人民币,其中70%由北京市政府出资,30%由特许经营公司出资。
2005年2月7日,合作三方与北京市政府草签特许协议,经营期为30年,由工程项目完竣起计算。北京市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和土木建造工程等方面的工作,京港合作成立的地铁公司则负责提供列车和相关机电系统,以及新线运营和管理工作。香港地铁公司在为京港地铁公司提供建设运营方面优良及先进经验的同时,将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创造出对城市对企业对乘客更为优良的效益模式。
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公司—总投资46亿元,注册资金13.8亿元,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地铁公司各占49%,北京市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占2%,工商注册名称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在特许专营期内,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拥有北京地铁四号线的运营和管理特许权,同时拥有沿线24个车站内的商业经营权。
公司大事记:
2005年9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地铁四号线B部分利用外资建设和经营,同时批准《特许经营协议》。
2005年12月26日,国家商务部批准成立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并颁发批准证书。
2005年12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督管理。
2006年1月16日,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006年1月24日,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董事会。
2006年4月5日,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和《备用借款协议》。
2006年4月12日,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与北京市人民政府签署《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特许协议》。
背景知识介绍:PPP模式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意为公共部门通过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PPP模式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外包、特许经营、私有化。北京地铁四号线采用的是特许经营类型的PPP模式。在此模式下,政府对负责四号线A部分投资、建设。PPP公司负责四号线B部分的投资、建设。四号线项目整体建设验收完毕后,政府将A部分的使用权交由PPP公司,由PPP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承担地铁四号线项目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政府负责制定票价,并行使监督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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