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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捷运] 台北捷运狼出没,警方锁定一变态男子

台北捷运狼出没,警方锁定一变态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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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台湾新生报

八日晚间台北捷运台北站月台发生女性乘客遭不明男子泼洒精液,捷运警察队指出,目前他们已经锁定一名男子,正加派警力调查。而捷运警察队也特别呼吁女性乘客,随时注意自身安全。
捷运警察队指出,目前受害的女子已经从捷运站的监视器中,指认出一名男子,目前捷运警察队正循线追查这名变态男子。

而捷运警察队副队长宋景武表示,很多女性遭受咸猪手、性骚扰,大多抱持息事宁人的态度,不过其实女性自保,最好的方式就是对于类似的袭胸、袭臀等行为并且勇于检举。

而捷运警察队也女性乘客,应随时注意本身安全,对周边可疑人、事、物,保持警觉。如本身或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随时向捷运警察或站务、保全人员报案,或利用设于车厢内及月台层之紧急通话钮,寻求协助,千万不要姑息养奸,以确保自身与他人安全。

至于此案,捷运警察队表示,这名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及刑法第309条公然侮辱罪与性骚扰防制条例等罪嫌,如果构成性骚扰案,可以处男子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0万元以下的罚金。

而根据捷运警察队统计,类似的性骚扰案子,过去以袭胸、袭臀等咸猪手最多,其次是偷拍,而去年一年类似的报案案件有8件,今年到目前为止有4件。另外根据台北捷运公司统计,2003年至2005年8月,捷运共查获32件性骚扰案件,平均每个月发生一至二件,发生在车厢内的有18件;发生最多的路线是板南线,其次是新店、淡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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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找到啊!
DNA和谁匹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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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和我不匹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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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运泼精之狼落网 嫌犯辩称喉咙痛吐口水   2007/05/16

台北捷运台北站日前发生有女性乘客遭男子泼洒不明液体案,令搭乘捷运女性旅客,无不人心惶惶。捷运警察队经调阅监视录影画面,并派员在多个车站埋伏,昨晚在捷运海山站将目前无业的谢姓男子逮捕,谢某辩称喉咙痛才会吐口水,全案讯后依公然侮辱及性骚扰罪嫌法办。

本月八日晚间十时三十分、十日晚间八时三十分,两名被害女子在捷运台北车站遇袭,腿部遭歹徒泼洒不明液体,她们怀疑是变态男子的精液,惊吓之余立即向警方报案。由于媒体报导都冠上“捷运‘『喷精之狼’出没”,不仅引起警方重视,也造成女性乘客人心惶惶。

案发后北市警局捷运警察队加强站区巡逻,同时比对监视器画面,昨晚循线在捷运海山站将无业的谢姓男子(三十三岁)逮捕。虽然嫌犯到案后声称当时是喉咙不舒服吐口水,否认泼洒精液,不过被害人指证历历,因此全案依公然侮辱和性骚扰罪嫌移送法办。

捷运警察队特别呼吁女性乘客应随时注意本身安全,对周边可疑人、事、物,保持警觉,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随时向捷运警察或站务、保全人员报案,或利用设于车厢内及月台层之紧急通话钮,寻求协助。


新闻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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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破案了,終於在地鐵族還我清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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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精之狼抓到了 原來是吐痰之狼

讓許多捷運女乘客聞之色變的「潑精之狼」,昨天晚上被捷運警察隊逮獲,嫌犯是住在土城的33歲無業的謝姓男子。不過經警方調查,謝嫌向女乘客潑灑的並不是精液,而是他隨口吐出的痰、口水,「潑精之狼」變成「吐痰之狼」。
雖然謝姓嫌犯吐的是痰及口水,但警方仍決定將他依公然侮辱及性騷擾罪嫌移送法辦,而台北捷運公司也決定依大眾捷運法規定,對他隨地吐痰行為處以1500元罰鍰。

本月8日晚上10時,一名謝姓女子在捷運台北車站搭車時,突然感到衣服及小腿上遭人潑灑不明液體,回頭一看,一名男子趨進向他說「那是我打出來的 (精液)」。謝姓女子嚇得花容失色,想要追趕歹徒,但歹徒拔腿就跑。

本月10日晚上8時30分,另一名蔡姓女子,也在捷運台北車站搭車時,發現身上小腿及衣服有不明液體,但當時並未發現身邊有不明男子接近,而向警方報案。

警方接獲報案,根據捷運台北車站監視器拍下的多張疑似歹徒相貌,印成照片發給沿線各警察查緝。經多日守株待兔,昨晚7時左右,在捷運海山站查獲33歲的謝姓嫌犯。

謝嫌供稱,他喉嚨不舒服,經常要吐痰、吐口水,並且隨身要帶保特瓶包裝水喝。但因捷運不准乘客在車廂飲食,懷恨在心,於是看到漂亮女子就想吐痰、吐口水表達不滿。他並坦承上述兩案都是他幹的,而向謝女說「那是我打的 (精液)」,是想讓女乘客害怕。

警方表示,謝姓嫌犯的供詞反反覆覆,供詞是否真實還要再深入調查,但他並無精神疾病,而根據警方把二名女受害人身上被潑的不明液體化驗,也確定並非是精液。

警方說,謝姓嫌犯雖潑的是痰、口水,但仍然對被害人造成性騷擾、及構成公然侮辱之嫌,而台北捷運公司也決定對謝嫌在捷運內隨地吐痰的行為,決定要依大眾捷運法罰鍰1500 元。


【2007-05-16/聯合晚報/9版/社會】
如果说看帖是一种涵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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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回贴就是一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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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眼鏡男 于 2007-5-13 12:25 发表
反正和我不匹配就是了
我们也没说是你啊,怎么有点儿此地无银的意思呢?
“……本段无机破。”——《北京机务段十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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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下面射出来的东西”  侮辱、性骚扰 皆因祸从口出   2007/05/17
  
谢姓捷运怪客虽然已证实是“吐痰”而非“喷精”,但仍被警方依公然侮辱及性骚扰防制法函送,让外界好奇,“吐痰”固然没公德心且让人不快,但与性骚扰何干?警方表示,触法的关键在于谢嫌“讲了不该讲的话”。

本月八日,第一位在捷运台北站遭谢嫌泼洒不明液体的谢姓女被害人,向警方报案时明确指出,案发当时谢嫌一路盯着她,泼洒不明液体后还冷冷说着“那是我下面射出来的东西”。

警方当初就是根据被害人的这份证词,研判泼在谢女身上的应是男性「精液」,而捷运出现“喷精怪客”的说法也就此传开。

然而,警方在将被害人采集的体液送往刑事局鉴定后,目前已接获明确口头报告证实为“唾液”。既然只是朝他人吐痰,顶多就是触犯公然侮辱,既不能叫他“喷精怪客”,更与“捷运之狼”扯不上关系,谢姓嫌犯似乎可以从“社会公敌”的黑名单中解套。

警方却不这样认为,因为谢嫌除了吐痰之外,还对着被害人讲了一句”那是我下面射出来的东西”,虽然事后验证,谢嫌的这句话,其实只是膨风或者根本是自我幻想,但根据性骚扰防制条例第二条第二项,”以歧视侮辱之言行而与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他人心生畏惧、感受敌意冒犯之情景”,光是这句话即已构成性骚扰防治法的要件。

多讲了一句话,让谢嫌的吐痰行为,与性犯罪之间产生了法律的连结,也让他成为捷运开通以来,第一个因为”吐痰”而被警方大张旗鼓追缉,并函送法办的案例。


新闻来源: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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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言语性骚扰了

[ 本帖最后由 路有冻死骨 于 2007-5-17 1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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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台湾的地铁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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